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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四全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校工会 添加时间:2008-05-14浏览次数:709

各单位、部门:
    为庆祝第24个教师节,更好地落实高校以育人为中心的根本任务,有效贯彻省市“两创”工程,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继续广泛深入地推进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全天候育人,扎实做好广大教工“创新精神,创业能力”的培养工作,根据《浙江万里学院“三育人”工作实施细则》(浙万院[2005]7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表彰2007-2008年度“四全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并将评选结果作为选拔推荐2008年省市 “三育人”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名额
    1.先进集体:以系、部(教研室)或部门为单位评选,先进集体在各二级学院中按“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由学校组织联评。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限在职在岗教职工,以教师为主。基础学院和商学院各推荐先进个人2-3名,其它二级学院推荐先进个人1-2名,各部门先进个人限推1名。
    3.全校评选先进集体名额最多不超过5个。评选先进个人名额最多不超过20个(其中教师应占名额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二、参评条件
    1.先进集体:“四全育人”活动开展经常化,“四全育人”工作的群体意识强、氛围好;有一支具有奉献精神和业务娴熟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对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果;注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的创新、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在创建“和谐团队”、“创新团队”方面有较为突出的业绩。
    2.先进个人: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全天候育人践行突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师德高尚、严谨治学、教学效果好;敬业爱生,克己奉公,有育人成果;个人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在育人实践中注重对学生全面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推荐评选要求
    1.本次评选活动要在全校广泛深入开展“四全育人”活动的基础上进行。要认真组织并注重推荐、评选过程,在推荐、评选和表彰过程中,要积极营造开展“四全育人”活动的浓厚氛围,大力开展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宣传,全面引导广大教职工学习先进,善于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全天候育人,勤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校园中形成一个尊师重教、乐教善教、勤奋好学的良好环境和风尚。
    2.各单位(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纸质版各一式2份于5月30日前报校工会(电子版通过校Notes发到校工会),同时上报本单位(部门)开展本次“四全育人”推荐、评选工作的情况说明1份,逾期不报的单位作弃权认定。
    附1:浙江万里学院“四全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2:浙江万里学院“四全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