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会、广大教职工:
为加强活力工会建设,丰富教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讴歌新时期教育的新气象,展示教职员工新风貌,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教职员工音乐文化建设,发现和培养优秀文艺人才,展现广大教职员工良好的精神风貌,激发工作热情和生活激情。宁波市教育工会决定在直属基层工会举办宁波市“金秋放歌”教工好声音歌唱大赛。请学校教职工积极报名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要求
1、本次大赛的演唱形式为:独唱及组唱(最多四人参与)。自选一首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旋律优美、时代感强的歌曲。参赛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教职员工。
2、本次大赛分为专业组和业余组。
专业组要求:各学校单位选送一个节目,必须由专职音乐教师,包括音乐院校(专业)毕业的教工参加。
业余组要求:需非音乐院校毕业的教工参加,我校可报2-3个节目。如有发现音乐院校(专业)毕业的教工参加业余组的比赛,将取消决赛资格。
3、参赛单位请自备伴奏,(伴奏格式为MP3,文件名为学校、姓名、曲目),同时允许现场钢琴伴奏或小型乐队伴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原创歌曲将酌情加分。
二、比赛步骤:
1、初赛阶段:以分工会为单位,有意向参加比赛的教职工直接到分工会报名,各分工会于10月18日(星期二)前统一汇总后报校工会办公室,并将《宁波市“金秋放歌”教工好声音歌手大赛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通过门户系统或QQ发至工会缪小玲。校工会根据报名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选拨。
2、复赛阶段:时间定于11月10日(周四),地点:宁
波效实中学宽诚体艺馆音乐厅,复赛按组别及比例,选送20人进入决赛。
3、决赛阶段:时间定于11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决赛的20位选手按照分组及比例,分别获得:宁波市“金秋放歌”教工好声音十佳歌手奖及优秀歌手奖。
三、评分规则:
本次大赛的决赛将采用专家评审及大众评审团结合的评
分规则,均采用去掉最高分最低分之后的平均分计分。按照
总分的高低进行排名。
演唱的具体评分参考歌曲内容、音准、节奏、曲目难度、
音色及艺术感染力、台风及舞台形象进行评分。
校工会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