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8日下午,法学院第三届第四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在我院会议室隆重召开。我院现有43名教职工,除外出进修、因病、因事请假3人,其余40人全部到会。
本次教代会坚持从学院的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遵循客观规律,坚持在新常态下有新作为,积极为贯彻落实我院“十三五”规划创造条件。本次教代会的主要议程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审议通过了法学院院长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二是讨论修订《法学院教学工作规范》、《法学院师德建设实施细则》、《法学院学生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法学院学科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修订稿)》、《法学院科研奖励与促进办法(修订稿)》、《法学院促进科教融合的若干措施与规定》等系列规范制度;三是通过票选,增补陈如栋老师为学校第五届第四次双代会的教师代表。
通过整整一个下午的会议,全体教师对涉及自身切身利益的学院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而热烈的讨论,并由各代表团团长对讨论意见进行汇总后,提交学院分工会。通过分工会将教职工们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学院党政班子,并据此予以修订完善。11月22日下午,盛钢院长就上述规范性文件征求的讨论意见逐条进行了详细说明,涉及该意见和建议是否予以采纳及其依据、理由。至此,我院第三届第四次教代会顺利、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议程。
本次教代会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充分发挥全院教职工共同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主人翁精神,为学院发展集思广益、出谋划策,真正落实高校教代会制度在实现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面的平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