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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依法治院,推进和谐学院建设――法学院三届二次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报道

作者:法学院分工会 添加时间:2015-01-29浏览次数:99

    2014年12月30日下午,法学院三届二次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法学院圆形会议室隆重召开。我院现有教职工45人,除出国进修、因公请假5人未能出席外,其他40名教职工参加了本次大会。
    本次大会最重要的一项议题是讨论《法学院年终结算分配办法》。三名院领导分别作为三大代表团的联络人,参与专题讨论。各代表团围绕着我院年终结算分配办法中教师学年绩效酬金的计算、年终奖金的发放办法等,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共征集16条修改意见和建议。同时,各代表团对《法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法学院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法学院学科竞赛指导工作奖励暂行办法》、《法学院科研工作奖励暂行办法》、《法学院关于推进教学工作的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定也进行了讨论,共征集22条修改意见和建议。
    根据本次会议议程安排,各代表团的讨论意见与建议于会后统一上交至工会委员会;并经汇总后提交学院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修改。2015年1月5日和1月16日学院党政工联席会议如期召开,经反复讨论、修改后形成终稿,并于2015年1月20日召开的法学院第三届第二次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第二次会议对上述规章制度逐一进行票决。票决前,针对每份文件的修改情况均由相应起草文件的如教学委员会、工会委员会等机构负责人进行解释和说明,经全体教职工庄重投票,我院上述系列规定全部获得参会教职工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票决通过。
    此外,本次大会书面审议通过了院长工作报告和分工会工作报告。盛钢书记还就《法学院试点改革方案》(草案)向全体教职工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提请广大教职工针对此试点改革方案草案展开更深入的讨论,鼓励大家集思广益,各抒己见,为法学院试点改革献计献策。
会后,我院教职工们认为,本次双代会主题明确,实事求是。虽然会期较长,但会风务实,契合教职工意愿,实现了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充分发挥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作用,体现了法学院依法治院的管理理念,为我院未来发展上新台阶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