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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教育工会成立浙江省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的通知

作者:校工会 添加时间:2013-11-07浏览次数:1335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省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工会决定10月31日成立“浙江省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
   一、目标与宗旨 
  浙江省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是在省教育厅、教育工会领导下,对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进行调研、咨询、干预、培训的服务机构。中心旨在为全省教职工提供心理健康专业服务,帮助他们正确对待和处理学习、工作、生活、人际交往、恋爱、就业、家庭及性心理等方面的问题,开展心理咨询,缓解情绪困扰,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和自我心理调节的能力,促进心理健康发展与人格完善。
  二、主要职责 
  “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开展全省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提供调研、政策咨询、培训及专业指导等服务。具体包括: 
  1.开展教职工心理健康状况与心理特征调研。“中心”每年针对全省各类学校教职工开展心理调研。
  2.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开设固定的开放日与咨询时段,为全省教师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咨询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网络咨询(网站、QQ、视频等); 
  (2)电话咨询(0571―88320866); 
  (3)面询。
  3.面向各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会工作人员和有需要的教职工,开展心理学习与心理培训。
  (1)开展系统的团体活动和素质拓展; 
  (2)开展相关的主题沙龙与分享; 
  (3)组织系统的案例研讨; 
    (4)组织学习小组与读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