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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三育人”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浙江万里学院工会添加时间:2016-04-13浏览次数:1440

各分工会: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我校作为省应用型示范校建设的起始年,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促进我校“三育人”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评选“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浙教工[2016]15号)和《浙江万里学院“三育人”工作实施细则》(浙万院[2005]78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表彰20152016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并将评选结果作为选拔推荐2016年省三育人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三育人”先进集体:二级学院以系、中心、部(教研室)为单位推选申报,机关各分工会可按部门或所辖部门为单位推选。名额为全校最多不超过6个。

2.“三育人”先进个人:工作满5年,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推荐人选应以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为主,同时兼顾管理和服务育人工作先进个人。名额为各分工会推荐1-2名(其中基础学院和商学院分工会2-3名)。

二、参评条件

1.“三育人”先进集体:

所在单位党政组织高度重视。制定较完善的“三育人”工作制度,并经常性进行督促检查;活动开展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党、政、工、团组织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关心和帮助教职工提升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与水平,在教职工中形成良好风气,成效显著。整体考核优秀,近两年来在师德建设、教育教学及学生管理等方面无责任事故发生。

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高。教职工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水平,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注重言传身教,认真履职;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创新精神和精湛的业务技能,培养人才和育人业绩突出。

分工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通过有效载体,组织动员教职工深入开展以三育人为主要内容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主动配合党政组织推动“三育人”各项工作落实。

2.“三育人”先进个人:

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热爱教育事业,积极投身素质教育;勇于创新,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有强烈的育人意识,育人事迹突出,深受师生好评,成绩突出,是公认的德才双馨好榜样。没有教学事故,没有工作失误现象。

三、评选办法:

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评选采用“所在分工会推荐申报所在党总支(分党委)签署意见学校工会组织联评学校党委审定”的方式与步骤进行。

四、推荐评选要求

1.本次评选活动要在全校广泛深入开展三育人活动的基础上进行。要认真组织并注重推荐、评选过程,在推荐、评选和表彰过程中,严格按照“育人为本、群众参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积极营造开展三育人活动的浓厚氛围,大力开展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宣传,全面引导广大教职工学习先进,善于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全天候育人,勤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校园中形成一个尊师重教、乐教善教、勤奋好学的良好环境和风尚。

2.各单位(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纸质版各一式一份于510日(星期二)前报校工会(电子版通过学校门户或QQ发至校工会办公室缪小玲收),同时上报本单位(部门)近两年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或三育人活动小结一份(含本次推荐、评选的情况),逾期不报的单位(部门)作弃权认定。

 

           中国教育工会浙江万里学院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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